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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规定的晚育假和哺乳假到底有多少天?

2013年湖北省规定的晚育假和哺乳假到底有多少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3年湖北省规定的晚育假和哺乳假到底有多少天?

你好,根据最新的产假规定你可享受: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果你是湖北的那么你在此的基础上还享受: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