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的罚单过了15天了 去哪里交?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交警开出的罚单过了15天了,还是可以去银行缴费的。只不过会增加收取愈期缴纳罚款的滞纳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扩展资料:新版罚单采用多色方式,主要针对教育、警告、记分、扣证、吊销、扣留等多种措施,采取分色罚单、分类管理、分类处罚,从色彩上直接体现交巡警“宽严相济”执法理念,而且便于识别与操作。
各色罚单的“特别提醒”,都根据罚单对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各有针对。如淡绿色罚单由于主要针对适用于警告处罚的违法行为,“特别提醒”是: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警告处罚达3次(含)的驾驶人,应当接受公安交巡警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红色罚单对应的“特别提醒”则主要告诫被扣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处理,将被吊销驾照。
参考资料:
交警开的罚单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2、《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警察”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
扩展资料:
1、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2、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参考资料:
交警拿了你的驾驶证、行驶证开的罚款单到单子上的指定银行交。超过15天每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最多不超过罚款本金。也就是最多交2倍的罚款。如罚款100元,最多交200元。
交警给你的罚单是一个,还会再给你出具一个接受处罚通知,上边写着什么15天之内,到哪哪哪去处理之类的,你到上边说的地方进去办理就行了,过期的他会告诉你过期了,怎么这么晚才来,你就说最近有事在外地耽误了,回来就赶紧办来了,他会给你开一个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边写清楚你的违法情况,还有需要交多少钱,滞纳金不是无限涨的这个你放心。然后你拿着这个到他指定的银行交罚款,交完拿着银行的回执单找他,再签字什么的就好了。有一些处理在他那领完处罚决定书直接去银行缴费就好了,不用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