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玛莎拉蒂撞宝马案”案件全过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9年7月3日19时许,谭某明、刘某涛、张某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此后,谭某明醉酒驾驶一辆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刘某涛、张某渠离开,并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接连剐蹭8辆路边汽车后,谭某明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周围群众和被撞车车主上前劝阻,刘某涛和张某渠却让谭某明强行逃逸。此后,谭某明驾车行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一辆宝马轿车,致宝马车内3人,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玛莎拉蒂车内3人重伤。
整个案件时间轴如下:
2019年7月3日,河南省永城市谭明明醉酒后驾驶玛莎拉蒂轿车飞速追尾一辆等绿灯的宝马车,宝马车瞬间起火。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宝马车上3人中,后排座上的2名男子当场死亡。
2019年7月4日,永城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等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等3人批准逮捕。
2020年1月16日8时30分在永城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谭明明等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庭审超5小时,未当庭宣判。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谭某明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被告人刘某涛、张某渠明知谭某明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