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想要了解更多“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信息,请点击: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