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只出具了事故说明,没有判定责任,起诉到法院,法院说必须要等到治疗终结去做伤残鉴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本人无责任/本人次要责任/本人同等责任。
如果你符合其中之一,那么就是工伤。之所以要等法院责任书,是因为你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没有写明双方责任然后起诉到法院去判断责任。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就不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工伤认定书就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是要单位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亲属1年内自行申请。但是这样超过30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的所有费用都是单位支付,社保局只负责申请日之后新发生的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本来就是伤情稳定之后申请的,你伤都没好全怎么能查出来你残不残呢。
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什么时间限制,但是出结论的时间会比工伤认定时间长。如果你被认定为工伤,骨折的话应该有伤残等级。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认定为工伤后,医疗费社保局是按照比例来给的,社保局只负责支付你那部分责任的医疗费,剩下的医疗费要找事故对方支付。如果对方全责,那么所有医疗费全部找对方。
你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