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务派遣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一是社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间,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住房公积金待遇。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举个例子,A公司需要保安,找B劳务派遣公司派出10个保安,A公司与B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A公司按月支付B劳务派遣公司费用,B劳务派遣公司与这20个保安签署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购买社保。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分别是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由此产生三重法律关系: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形成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意;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形成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意,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系实际用工关系,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指挥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实践中,因劳务派遣单位资质问题给用工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两个:
1.用工单位可能承担劳动关系对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对应的派遣资质,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被视为职介机构,导致劳动者直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则会引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用工单位需承担劳动关系对应的法律责任。
2.用工单位明知派遣单位无资质的,需对派遣员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判实践中,若派遣单位无派遣资质且用工单位明知的情形下,用工单位需对派遣员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用工单位在选定劳务派遣单位时,应通过营业执照或法律调查等对派遣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降低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