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快答

保密法十八条规定?

保密法十八条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保密法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十八条规定内容: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