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补助如何发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山东省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补助发放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看一下2014年1月,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就可以知晓。这一文件主要明确了这样几点:1.发放范围:一是现为山东省户口,二是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曾经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三是已经年满60岁,四是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刑事犯罪被辞退或开除的除外。2.补助标准:按照教龄每满一年每月按照2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教龄计算。3.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4.发放办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以上是没有转为公办教师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办法。山东省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办法主要是把原民办代课教师分批分期地转为公办教师,主要有这样几种途径:一是获得荣誉称号的,这是很少的一部分。二是有按照教龄年限转为公办教师的。三是考入中等师范学校或高等师范院校的,参加工作即为公办教师。四是按照年龄段转为公办教师的,50岁以下全部转正,50岁以上的没有转正的,每月发放公办教师工资的一定比例。以上是山东省关于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应该说,山东省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受到了广大民办代课教师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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