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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集团致歉,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椰树集团致歉,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椰树集团致歉,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椰树集团曾发文招聘“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要求:应征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发出之后引起热议,所以椰树集团很快就删除了招聘信息并发出了以下声明,承认违反劳动合同法。

首先,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这句话就不合理,这还是想用法律来实现旧社会的奴隶制,签订“卖身契”吗?想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有下面这些情形,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次是“入职抵押房产”,不合法。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抵押各种“财物”都是不合法的。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综上来看,椰树集团因为发布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招聘广告,造成了社会舆论激烈的争议,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椰树集团在意识到招聘信息出现的问题后,及时积极的对外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