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快答

2019兴化市卫健系统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2019兴化市卫健系统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9兴化市卫健系统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部分岗位需另加试实践技能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内容:A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B类岗位为:护理基础知识;C类岗位为:综合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部分岗位另加试实践技能考试的,在笔试结束后,由各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3.考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四)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专业知识)。

资格复审时,考生根据岗位条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参加复审的社会在职人员(含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还须主管部门同意)。对不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由兴化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

兴化市卫健委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由兴化市卫健委按规定程序报兴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备案制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化市卫健委)

监督电话:(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网 址:

兴化市政府网:

点击下载>>>

附件: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者删除。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访问:江苏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