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氮磺吡啶片说明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药品名称:柳氮磺吡啶片
性状:本品为肠溶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
适应症:主要用于炎症性肠病,即Crohn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用法用量:口服 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分3~4次口 服,无明显不适量,可渐增至一日4~6 g,待肠病症状缓解 后逐渐减量至维持量,一日1.5~2g。
小儿初剂量为一日40~60mg/kg,分3~6次口服,病情 缓解后改为维持量一日30mg/kg,分3~4次口服。
成份:柳氮磺吡啶
药理毒理: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属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药,吸收 部分在肠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5- 氨基水杨酸与肠壁结缔组织络合后较长时间停留在肠壁组 织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减少大肠埃希菌和梭 状芽孢杆菌,同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症介质白 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认为本品对炎症性肠病产生疗效的 主要成分是5-氨基水杨酸。由本品分解产生的磺胺吡啶对肠 道菌群显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口服后少部分在胃肠道吸收,通过胆汁可重新进入肠道 (肠-肝循环)。末被吸收的部分被回肠末段和结肠的细菌分 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残留部分自粪便排出。5- 氨基水杨酸几乎不被吸收,大部分以原形自粪便排出,但5- 氨基水杨酸的N-乙酰衍生物可见于尿内。磺胺吡啶可被吸收 并排泄,尿中可测知其乙酰化代谢产物。磺胺吡啶及其代谢 产物也可出现于母乳中。
不良反应: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的浓度(20~40μg/ml)与 毒性有关。浓度超过50μg/ml时具毒性,故应减少剂量, 避免毒性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 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 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 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 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 酶患者使用后易发生,在新生儿
禁忌: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 儿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 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 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 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 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 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 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 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 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磺胺药合用可导致避孕 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 用。
7.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 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 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 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不 宜两药合用。 1
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 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
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可 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 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 调整磺胺药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 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
3.与洋地黄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吸收减少,血药浓 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洋地黄类的作用和疗效。 1
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 的血药浓度上升,作用延长,容易中毒。 1
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 在肠道内分解,使作用降低。
注意事项:
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 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 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 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 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 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 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 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 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 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会过 敏。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 量。
(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 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 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6.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 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7.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 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 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 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 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 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 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 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 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 弊后决定。【药物过量】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 50?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多。
规格:100片/瓶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X20000175
生产厂家:Pharmacia & Upjoin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