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妊娠糖尿病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患有糖尿病者妊娠,称之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发生或首次发现的不同程度的糖耐受异常。
1、GDM的诊断方法:GDM筛查试验GCT(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筛查时间为妊娠24~28周,随机口服50克葡萄糖,然后查1小时血浆葡萄糖数值。50GCT1小时≥7.8mmol/L需要进一步检查75克OGTT试验以明确GDM诊断。50GCT1小时≥11.1mmol/L应先复查空腹血糖(FBG),如果FBG≥5.8mmol/L,可确诊为GDM,不需要再做OGTT。如果FBG正常应进一步检查OGTT。
2、GDM的高危因素:
①高发种族:西班牙人、非洲裔美国人、东南亚人(尤其印度)。
②年龄>30岁、妊娠前肥胖、BMI>25kg/m2。
③孕前患有PCOS(多囊卵巢综合征)。
④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一级亲属)。
⑤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中、晚期妊娠由于肾糖阈下降,尿糖可以阳性)。
⑥异常产科病史(GDM病史、RDS、畸形儿胎死宫内、巨大儿)。
⑦长时间应用激素、β受体兴奋剂等。
⑧本次妊娠可疑巨大儿、羊水过多。
3、GDM的低危因素年龄<25岁、BMI<24kg/m2、妊娠前体重正常、糖尿病低发种族、1级亲属无糖尿病者、无糖耐量异常者、无产科异常病史而且没有上述高危因素者。一般主张低危因素孕妇不必行孕期DM筛查,这种情况下GDM发生率仅为0.3%,也有人主张常规检查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或仅做GCT等。
4、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糖尿病已经确诊,所以孕期诊断比较明确。如果妊娠前从未进行过血糖检查,有以下表现也应该考虑孕前患有糖尿病:早孕期出现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不升或下降,甚至出现酮症酸中毒,伴有血糖升高;妊娠20周前FBG≥7.0mmol/L。
5、GDM的治疗饮食控制:少量多餐,适当限制早餐。中、晚期妊娠孕妇可适当增加热量,200~2400千卡/日。饮食多摄入富含纤维素和维生素的食品。运动疗法:适当运动,使心率保持在120次/分以内,运动持续时间20~30分钟。禁止做剧烈运动。先兆早产或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的不适于运动。血糖监测:每日多点监测,包括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2小时血糖以及睡前、凌晨血糖。注意定期检查血、尿酮体。药物治疗:原则上不主张应用任何口服药物,首选胰岛素治疗。
6、GDM的血糖控制标准:空腹血糖在3.3~5.3mmol/L;餐前血糖<5.6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夜间不得低于3.3mmol/L,以4.4~6.7mmol/L为理想。HbA1C≤6%。六、GDM的防治及随访
1、GDM产后5年内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比例迅速升高,以后趋于平坦。产后6周~28年大约有2.6~70%GDM发展成为2型糖尿病。
2、妊娠期合并糖尿病者,易诱发先兆子痫,发生酮症酸中毒;糖尿病肾病伴肾功能损伤者,不宜妊娠;糖尿病合并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妊娠前应先接受激光治疗;糖尿病合并微血管病变者。妊娠期母儿并发症明显增加。
3、糖尿病患者怀孕前应停用降糖药物,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维持孕前以及孕期血糖正常,减少胎儿畸形和流产的发生。一般建议怀孕前1~3个月(有学者建议6个月)改用胰岛素治疗,直至哺乳期。因为胰岛素为大分子蛋白质,不易透过胎盘。
4、GDM的随访:GDM妇女产后6~12周重复OGTT试验以筛查糖尿病,并在以后定期随诊,筛查是否发生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2007年ADA关于GDM的糖尿病控制建议
1、在打算妊娠以前,HbA1C水平应该正常,或尽可能接近正常(高于正常值上限<1%)。
2、应该教育所有可能妊娠的糖尿病妇女,在妊娠前把血糖控制好,并且参加家庭计划生育。
3、糖尿病患者打算妊娠,应对其糖尿病视网膜病、肾病、神经病变和心血管病进行评估,必要时予以治疗。
4、应该在怀孕前停用他汀类药物、ACEI、ARB等药物。尚无充分证据显示妊娠期间应用口服降糖药物的安全性,所以应该停用一切口服降糖药物。
5、大多数先天性畸形仍然是T1DM和T2DM患者的婴儿死亡和严重疾病的主要原因。随着第6~8周妊娠HbA1C的增高,发生畸形的危险性增加,但是尚未发现决定有无畸形的HbA1C的切点阈值。畸形率超过非糖尿病妊娠所见的1%~2%者,其早期妊娠期HbA1C升高的数值,大于非糖尿病妊娠妇女正常HbA1C上限的1%。
6、患有糖尿病的育龄妇女的标准医疗监护包括:
①进行婴儿畸形和血糖控制不良相关性的教育。
②随时应用有效的避孕方法,直到血糖控制良好再怀孕。
7、怀孕前的医疗关怀:
①整合糖尿病治疗。
②在避免严重低血糖的条件下达到尽可能低的HbA1C水平。
③保证有效避孕,直到达到稳定而合适的血糖水平。
④识别、评估、治疗长期糖尿病并发症,比如:视网膜病、肾病、神经病变、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