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世贸大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好象每平方米房价已飚升至3万元
大楼分为裙房与塔楼两部分,裙房负1层至7层4万多平方米为大型百货商场,8层挑高9米约2500平方米做为新闻发布及会展中心。塔楼1层至3层约2万平方米是世界顶级精品商场,4层至5层约1.5万平方米为高级品牌专卖店,6层、7层约1万平方米设有游泳池、桑拿浴、健身房、雪茄吧、娱乐中心及中西餐厅、日本、韩国料理等。8层至51层是5A级纯字楼。52层至65层为五星级宾馆,顶部66层至67二层约2500平方米为空中咖啡吧,68层约2000多平方米可以俯视市区全貌。此外,大楼一层地下室设立下沉式商场等,二层至四层为机动车停车库,可同时容纳1000多车辆停放。
开售1.2
现在3万多了
尚未结顶的世贸大厦 温州世贸中心大厦,设计高达68层,广告语称“新温州坐标,新财富焦点”,被称为温州第一高楼。
26日,世贸中心大厦(以下简称世贸大厦)再次成为焦点,不是因为它渐渐拔地而起,而是这里正经历一场天价集体诉讼。
2003年5月,不少购房户与温州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贸房产),以每平方米1.2万元的均价,签订了《房屋预订意向书》。
5年过去,世贸大厦的单价已飙升至每平方米3万多元,在它的带动下,周边房价也水涨船高。
房价涨了,但部分购房户却高兴不起来,他们认为世贸房产不讲诚信,变相抬价,导致购房合同至今未签。
温州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42名千万富翁集体诉讼
昨天的鹿城区法院外,放眼望去,都是奔驰、宝马等高档车。
第9法庭,旁听席坐满了人,大多是当年世贸大厦的购房户。
购房户代表陈先生悄悄告诉记者,他们42人大多是办企业出身,“身家大多在3000万以上。”
法庭上正审理的案件,同样“身价不菲”,仅诉讼费就达210万元。而那些产生争议的房子,目前每套市价都上千万元。
陈先生说,2003年有100多人陆续与世贸房产签下购房意向书。
记者在购房意向书上看到,双方约定了所购买房子的面积、楼层、方位、内部高度,以及单价、总房价等内容。每平方米写明价格为12829.06元,但总价后注有“暂估价”字样。
另外,世贸房产还提供了一张平面图,标出房屋位置尺寸,以及楼层中的空调、电梯、配电间、卫生间等。
陈先生说,他们分两次共支付了总房款的40%。2004年8月,世贸房产取得了预售证,但一直推迟与他们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2007年11月31日,开发商要求我们再缴纳总房款的58%,另要求额外缴纳每平方米2980元的精装修费。我们觉得,这是变相提价,很不合理。”陈先生说。
购房户:房产公司变相提价
昨天的庭审中,购房户认为,世贸房产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诸多疑点:原来意向书上约定,一些楼层只有4户人家,而现在开发商将配电间等移走后,又从每户里面划出一些面积,将一个楼层变成6户人家;写字楼意向交房条件为毛坯房,现在部分区域要采用精装修方式交付,这样每平方米要缴纳2980元装修费。
购房户认为,《意向书》上没有约定“毛坯房”,也没有说明精装修,就算要统一装修,也应该先经双方协商。后经多方协商,部分购房户接受了精装修,但具体事宜也要等签订合同后再行商定。
今年年初,开发商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在2月5日前缴纳房款,签订合同。“我们发现,合同中又多了一些条款。比如,增加了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等设施,每平方米要再收取1475元。我们的房子大多在400平方米以上,仅凭这一条款,又要多缴几十万元。”购房户认为。
2008年2月15日,世贸房产登报声明,取消一位“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房款的客户预约购房资格,并让其到公司办理退还意向金,不计利息。
除此之外,世贸房产还额外规定:在2月5日之后缴纳房款的,还要收取千分之一的“处罚款”,这些钱将全部捐给温州市红十字会。
这些做法都让购房户们意见很大。
对此,世贸房产给出的解释是,“处罚”是要给那些准时缴纳房款的客户一个交代,并称目前已有不少人接受了“处罚”,缴款签了合同。
2008年5月,42名购房户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双方签订的意向书有效,世贸房产应按照先前的约定履行。
房产公司:不愿意的不强迫签合同
6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温州银泰9楼的世贸房产。
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董事长和总经理都出差在外,不能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找到该公司一名副总经理,他打开了一条门缝,说了句“领导没安排我负责解答”,便匆匆关门。
但记者从世贸房产副总经理陈锡强曾经提供的一份相关说明上,找到了一些回答。
《说明》称,对于部分购房户提出的异议,他们认为,这些意向书仅有预订房屋意向和预订房价等两项内容,不具备有关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预约人所取得的只能是签订商品房合同的资格即购房预约,而非双方已达成购房合约。
陈锡强还解释,他们也不存在减少面积、变相提价的问题。因为当初已经说明意向书上的面积仅为参考,最终要以有关部门测绘面积结果为准,如今确定的面积就是测绘的结果。另外,意向书上只约定了毛坯房的价格,并未考虑和约定中央空调系统和智能化系统等事项,现在他们将这一事项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也是理所当然的。
在那份《说明》上,该公司还认为,他们无意强令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然而个别预约客户故意制造纷争,在无意缴付房款的情况下,还意图强迫公司按他们的无理要求签订合同。”
昨天,案件审了一天,没有当庭宣判。(来源:浙江在线)
楼上的写那么多有啥用?温州世贸大厦现在4万左右一平米,单套面积最少300平米,贵的吓人啊,甚至有一亿多的被一平阳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