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读书笔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小学生读书笔记(精选20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生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晴天有时下小猪》。读后感:畠山则安的妹妹叫阿玉,她发现了从鸡蛋里流出来的不是蛋黄和蛋清而是猪,洒出来的豆子变成猪了,拿到的报纸是猪……哈哈哈哈哈真好完,我都相信这真的。你们看见过吗?
《淘气包马小跳》之《轰隆隆老师》我故事告诉我们:要相信什么事都有奇迹般地发生,所以我们要相信科学。
《成语故事》之《覆水难收》商朝末年有个足智多谋的人物,叫姜子牙。他整天钓鱼,家里的生计发生了问题,妻子马氏嫌他穷,不顾姜子牙的苦苦请求,离开了他。后来,姜子牙取得周文王的信任和重用,联合各诸侯建立了西周王朝。马氏见他又富贵又有地位,懊悔当初离开了他。便找到姜子牙,请求与他恢复夫妻。子牙已看透马氏的.为人,把一壶水倒在地上,让马氏捡起来,马氏捡也只能捡到一些泥浆。于是姜太公对她说,你已离我而去,这好比在地上的水,难以再收回来了。所以,做任何事之前,我们一定要顾全大局,三思而再行。
《米小圈上学记》读后感:何伟来了,对姜小牙来说,何伟,来了就等于他的末日到了。因为何伟是姜小牙,在幼儿园里的死对头,姜小牙,说和何伟是个好人,何伟偏说自己是个坏人。
《怕黑》人人都怕黑,有时候,孩子们怕黑。
《乔布斯》读后感:有一年,乔布斯购买了5台iMac,作为给孙子,孙女的圣诞礼物。当时5岁的Moiiy的iMac过了一会就出故障了。乔布斯立即给专家打电话问为什么会出故障。我从这里知道了:父爱是伟大的。
《宇宙》书中说了个道理是宇宙是无限的所以我们要继续探索。
《怪老头》怪老头说他非常奇怪,什么事情他无所不知,比如说我,我叫张敏敏,他知道我的名字呢?
《亡羊补牢》这个故事讲了养羊的人,他不听街坊的劝告房,又丢了一只羊,所以我们要听街访的劝告,但是,有时候也要自己动脑思考。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源远流长,从古时候起中国就作为一个大国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从大汉王朝到大唐帝国;从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到复兴盛世的当代中国,历史的巨轮无声地向前滚动着。物是人非,唯一不变的是“礼仪之邦”这个辉煌称号,它代表的不仅是一个国家,更是一个伟大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德!要问“功臣”是谁,家喻户晓的《弟子规》作用不应小觑。
《弟子规》是人们生活的典范,依据至圣先师孔子的教诲编写而成,是教导学生为人处世的规范。《弟子规》原名《训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间的秀才。以《论语》中《学而篇》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为中心。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该恪守的行为规范。后来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更名为《弟子规》,成为启蒙养正,教育子弟养成忠厚家风的最佳读物。
《弟子规》对我的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在还没接触《弟子规》的时候,我是个淘气任性的孩子。记得每天晚上妈妈叫我洗脸时,我总会不耐烦地说:“等一会儿──”,可身体还赖在电视机旁不见行动。直到妈妈发威,才迫不得已乖乖去洗脸。后来读了《弟子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两句话引起我的反省……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怠慢了,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叫我,我都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妈妈对此连连称赞。
《弟子规》不仅教会我怎样做妈妈的好儿子,也教会我怎样对待周围所有人。我小时候,并不把信用看得太重,有时答应他人的事没有做好,只是简单地把手一摇,说:“对不起,我忘了。”不过现在看来,我当初的行为实在太不应该了,我不该把信用看得太轻,应该像那句“凡出言,信为先”,只要开口说话,就把诚信放在第一位,答应他人就一定遵守承诺。这方面自己做得……怎么办呢?对,把它当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吧!此后,我不再轻易许诺的`,许诺了就一定办到,实在办不到,就向对方诚挚地道歉并说明原因。
“衣贵洁,不贵华,上循分,下称家”告诉我穿衣服注重的是整洁得体,不追求昂贵华丽;“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激励我看到他人的优点,就努力做到和他一样好;“恩欲报,怨欲忘,抱怨短,报恩长”让我长存感恩之心懂得宽容待人……就这样,《弟子规》一点一点地教我做人的道理。虽然其中还有某些封建礼教迂腐的色彩,但“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学到其中“孝信”的主旨,学习怎样完善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因此重读《弟子规》,对于重塑中华礼仪之邦、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从这方面讲,《弟子规》仍不失为一本传世经典。
本书是英国作家吉卜林写的一本经典又值得珍藏的一本书。
本文写了主人公毛克利小时候差一点儿被老虎吃掉,幸亏一只狼救了他。从此毛克利就以为狼夫妇是他的亲生父母,成了狼家族的一员。他在丛林中结识了许多朋友:棕熊伯鲁、蟒蛇卡阿、黑豹巴西拉、狼群领袖阿克拉……但他又认识了一些坏蛋:老虎邪汉、“馋鬼”大巴西……
他在丛林中渐渐长大,人的'本性也在一天天显露出来,甚至有一些狼开始排斥他,他最终只好回到人类社会中去生活。
到最后,毛克利找到了他的亲生母亲:美修娃。并和一个美丽的姑娘结了婚。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生存的环境,如果他们不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去生活,那偏偏害了他。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对于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作家在叙述的时候,心情不可能是轻松的,因此这部小说的基调在整体上显得严肃、低沉。但另一方面,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读了《童年》这本书,再现了19世纪70年代俄罗斯人民生活的社会环境。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恐怖,自私与贪婪,如果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可以说高尔基根本没有实际物质上的欢乐童年,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童年。但事实上高尔基拥有童年,他的童年比我们现代的任何人的童年都还要有意义,都还要富裕!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挥金如土:在他的童年,他不能也不可能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正是如此,高尔基才看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也懂得。明白了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才成为了苏联伟大的文学家。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做每件事情都要有恒心,只要努力,不向挫折低头,勇敢面对磨难,坚强向前走去,最终才能成功!
《小布头奇遇记》这个故事讲了小布头本来是要给豆豆,可是豆豆觉得他太小了,而苹苹的洋娃娃大,所以,我想和他交换,但是我不敢,萍萍坚持要给我,所以我就接受了!
《伊索寓言——驴子与狗》读后感,这则寓言告诉我,我们要正确认清自我的价值,特点,一味的模仿他人,反而会弄巧成拙。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那只老猎狗,总是没有自己的目标,一会儿往左左去,又还往右边去,所以白白被饿死了。这个故事启发了我:不能没有目地,也不拿半途而废,也要给自己定个目的。
《一串葡萄》“我”非常喜欢画画,但是没有好的颜料。因为同学吉姆有颜料,所以“我”就去偷了他的颜料。通过老师的讲解,他们两个又重归于好,“我”永远忘不了老师那双洁白的.手
《名人故事》之(俄国文学之父——普希金)普希金在小时候非常喜欢作诗,所以天天去看这些古诗。进入学校读书,他的诗得到师生的赞扬。普希金已经长大了,他的诗变得越来越好。他的诗得到全国一等奖。读后感:你小时候后只要是多多努力,要有出息不是件难事。
《淘气包马小跳》之小英雄和芭蕾公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勇敢像文中的马天笑一样他为了救别人牺牲了自己
《木偶奇遇记》在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和挫折面前,我们能感受到那个顽固、淘气的匹诺曹在一点一点地发生着变化。他已经逐新地意识到自己以往的错误,并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加坚强和勇敢。在我们的生命中会不断地遭遇挫折和和危难,但只要不放弃,你就有机会打败它。
《成语故事》我等了卧薪尝胆讲了形容人刻苦自励,发愤图强。《成语故事》我懂啦,纸上谈兵讲了比喻空谈理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比喻空谈不能成为现实。《成语故事》。我懂啦,一箭双雕,讲了比喻做一件事情达到两个目的。《成语故事》我懂啦,狼狈为奸讲了比喻坏人互相勾结干坏事。
《格林童话》读后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你有信心,你就可以成功。
今天我读了《最优爱心的人》,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早餐”,小明每天都晚起,爸爸妈妈都做好了早餐,每天小明的早餐和爸爸妈妈的`都不一样,小明没有办法挑。
后来小明再也不晚起了,早早的起床给爸爸和妈妈做早餐,自己也吃到了可口的早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长大了,以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而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当我读了高尔基的作品《童年》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相比之下,我认为我是幸运的,虽然我们家不是没有吵过架,但比起作者,比起没有人爱的孤儿,我还是非常满足的。
我对高尔基的童年,也有许多感叹和怜悯之心,并且,我也发出了对当时黑暗社会的呼吁:在高尔基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他被母亲带回了娘家,从此,高尔基无忧无虑的日子结束了:
外祖父是当地染坊行会的头子,高尔基跟母亲回去的.时候,两个舅舅正在闹分家。他们为了钱,为了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高尔基那可怜的母亲改嫁后,不久便生病而死。
灰暗的日子里,只有外祖母是高尔基唯一的希望,她给高尔基带来无限的安慰,并将真,善,美的种子悄悄埋在了高尔基幼小的心灵里,十一岁的作者被吝啬的外公赶出了家门,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并告诉我们: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怎能飞得更高?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就是这样的不幸,才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垫下了基础。
我为自己高兴,因为我并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失去父母,没有受过苦,我的亲人也很爱我……但想想自己,想想高尔基,我立刻觉得很惭愧——我生活在幸福的时代里,却不知道利用这么好的条件,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看了《童年》这本书后,我大受启发,书中的主人公——作者高尔基想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执着、不怕困难、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并学会关爱别人,如果,以上你都做到了,那时,你就会发现:其实,幸福就在你身边!
《匆匆》是朱自清一篇优美的散文,描述了时间来去匆匆,述发了自己对已逝时间深深的留恋,不甘虚度年华的情感。写出这篇文章时,朱自清仅24岁,而我们呢?年龄是他的一半,但思想深度、对时间的概念及他的一半吗?
现在回想起过去的日子还似乎身临其境,一幕幕就像相片永远被定格,像眼角淌下的泪水,覆水难收。时间一直在吞噬我的生命,当我停下脚步,它却不肯。回忆六年前刚上小学,我仿佛昨天才认识教我的老师;回忆五年前竞选班长,像今天的`事;回忆三年前转学,在陌生环境里缺氧的感觉像刚刚过一秒。
有人说过,过去的一页,能不要翻就不翻,翻落了就会迷着双眼。作者用“徘徊”、“匆匆”高度概括了自己曾走过的八千多个日子。我回忆自己曾走过的岁月,千万思绪涌上心头。我无法用简单词语下定义,只能举例子:夜晚,我熄灯睡觉,或辗转反侧,或安然入睡。那七八个小时只是眼一闭一睁的问题。早上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感觉我还没睡到呢!太快了,弹指间灰飞烟灭,眨眼间十二年过去了。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还有几个十二年可以无忧无虑?
回忆,浪费时间的途径,但我回忆起自己浪费的时间:上网、看肥皂剧、看娱乐节目。悔恨炸响了脑袋,可我无论怎样责罚自己,过去已经过去,是无法挽回的消逝,更是一个残酷的事实。我此时深刻体会到诗人但丁说:“愈知道时间的价值,愈感动失时的痛苦”。有时思绪弥漫,又想起自己浪费时间的种种,我就会用力拍自己的脑袋,把回忆甩在脑后,我怕翻开过去的一页会一次次伤感!
学《匆匆》,我反思自己,检讨自己。当读到“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我恐惧了,一转眼十二年,再一转眼二十四年。人生如梦,只是梦太短暂!一个人的一生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只是一滴小水滴,有的水滴,要不要无所谓,不要更好!有的水滴至关重要,有力挽狂澜之力!虽然我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小员,但我要争取当有用的水滴!现在,我不会说“我当初真不应该……”我会说:“我现在要……!”过去的过去了,叹息本身也是荒废时间!
《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伤害。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 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闭上双眼深深品味《简爱》的魅力所在,忽然间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是如此诗意般耐人寻味。
是的,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那个年代优秀女性的标准是贤惠、温顺、禁欲——“家里的天使”,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由、放纵。正是在这种严格、禁欲、“囚居”的气氛中,夏洛特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
因为她的自尊,她更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真正的爱。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追求着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出身于牧师家庭,并在幼年就成为孤儿,寄养在舅舅家。不久舅舅里德先生病死,简爱受尽表兄和表姐妹的欺侮。里德家是个男性中心的家庭。舅舅死后,里德是一家的中心,他歧视母亲和姐妹,冷酷无情,专横残暴。一次他与简发生冲突,舅妈便把她锁进红屋子。红屋子是作者着力描述的居所,它是里德家庭的中心标志,是禁闭之所的象征。就在这里,出现了她的另一个幻影,当她看到那镜中之像时,她回忆自己的命运,周围任务的丑恶,并决心从难以忍受的压迫中逃走。后来,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但她受不了那里的寂寞、冷漠,于是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养女阿黛尔·瓦朗。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但他敢作敢为,深奥神秘,桑菲尔德庄园也和它的主人一样奇怪神秘。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将火扑灭。罗切斯特告诉她三楼住着一个神经错乱的女仆,她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简对此事严守秘密。在罗切斯特举办的家庭聚会上,简意识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不久她答应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结婚用的面纱,然后把面纱撕成两半。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年前娶了梅森先生的姐姐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饥饿劳累,最后晕倒在牧师恰巧也是自己表哥圣·约翰家门前并获救。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就在简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旷野中罗切斯特的呼喊。于是她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同时还带来了一笔从叔叔那里继承的遗产。当简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已被疯女人贝莎放火烧成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为了救她,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农场,向他倾诉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两年后,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被治好,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降临人世。
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人生态度,造就了她这样一位有思想,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人。她不屈于世俗的鄙夷,她不屑于自己的身份低微,在她心中完美的生活不只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同样属于追求完美的人。
她的生活追求是从一个家庭教师开始的。她作为罗切斯特女儿的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她的爱情长路。在这条似乎不那么平坦的道路上,她始终是坚持不懈的,始终都是不懈追求的。她在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始终相信上帝会眷顾一个有追求的人,她同样相信每一个有追求的人都会有一段唯美的童话爱情。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充满爱的点缀。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简·爱是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识妇女形象。她出身低微,长得也不漂亮。小说中的简一如作家本人:一方面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另一方面要强、刻薄、占有欲、反叛性、颠覆性等破坏性格隐藏其下。内心世界极其丰富复杂,自我意识异常强烈。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谁说,除了罗切斯特,没人爱简·爱?
有一则寓言故事叫《亡羊补牢》,它讲的是有一个人,养了几只羊。他去放羊时发现羊少了,原来是羊圈破了个洞,邻居劝他快把羊圈补上,但那人却说,羊已经丢了,补上它干什么,第二天羊又丢了,那人赶紧把羊圈补上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多听听别人的建议,做错事了及时改正还不晚。
今年暑假,我读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读完后,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有一种危机感涌上心头。
《城南旧事》描绘的是作者童年居住在北京城南的景色和人物,是林海音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城南旧事》有《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五个短篇小说。故事是凄苦的,作者温婉柔和的笔调,让我们透过那一丝丝的忧伤,看到了每个“小人物”的.梦想,他们臣服于现实,却不屈服于命运。
在那动荡的20年代末,国家岌岌可危,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如果物换星移,他们生活在了21世纪,我仿佛看到“秀贞”“三叔”和“小桂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仿佛看到勤劳本分的“哥哥”和正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弟弟”;仿佛看到“兰姨娘”嫁了青年才俊,幸福美满;仿佛看到宋妈还在城里打工,两个孩子却衣食无忧。是啊,我们今天的生活是阳光的、幸福的、温暖的,可这一切来得多么的不容易,是无数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的代价换来的。我们每个人都要为国家的兴旺而加倍努力,只有国富才会民强!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的童年也结束了”,当年小英子12岁,上小学六年级,面对生命中的如此变故,她的那份淡定、从容与坚毅是同岁同年级的我无法比拟,无法承担,无法想象的。或许,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奋发图强、自强自立才是我该给童年涂上的最好色彩吧!
《城南旧事》就如一缕轻柔的风拂过我的心田,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充实自己、强大自己!
亡羊补牢这个词语是这样得来的。从前有一个人早上去放羊的时候发现羊少了一只,原来是羊圈破了一个洞,街坊邻居说赶快把羊圈补好吧。羊已经丢了还补羊圈干什么。
第二天他发现羊又丢了一只。于是他赶紧把羊圈修好了。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丢过。读了这则窝言我明白了要听别人的劝告如果他说得对就听他的,不对就不听。
这个小男孩(毛格利)被一只瘸腿的老老虎从村里叼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了下来。后来在狼群开大会时,棕熊霸伯鲁和大黑豹巴希拉以力用信用的担保和刚猎来的野鹿做担保才让毛格利活下来。
他学会了狩猎技巧和大森林的法律等,也学会了各种动物的语言;他爬树的'本领和猴子一样棒,游泳的本领和他会走路一样。
当红狗群危害到整个狼群和大森林的安危时,大蟒蛇卡厄告诉毛格利:“只要你在白天的时间把大红狗群慢慢地吸引到河边,一旦到了黄昏,它们的战斗力就会减弱,在黑暗中更是比不上狼群,并且死神之家(毒马蜂)在那。
毛格利用大蟒蛇卡厄地方法,消灭了大红狗。
但最后他还去了人类的地方生活,只要有人在狩猎他就会立刻去阻止。
我比新娘还漂亮?你们可能会说:我怎样比新娘还漂亮?我告诉你们:可能!因为那个比新娘还漂亮可能是婚礼上的另一道风景——花童。
本书的引子是《如果我是一条金鱼》,本书资料是:当年爸爸和妈妈结婚,爸爸居然没出此刻婚礼上,跑去做他痴迷的蛋糕了!而重视婚礼的新娘们,为了婚礼上看起来漂亮,不惜去跟肚腩和高跟鞋作战,甚至冒着受伤的危险。于是有了一个在这些冒险婚礼上神奇穿梭的小姑娘田乐吟,她却的婚礼简直像地球外的另一个星球。乐吟经历了烤鱼薯片婚礼、拉链门婚礼、高跟鞋婚礼,和小公主郑欢喜之间花童大PK,和小食神庄姓李发生奇特友谊,还帮被高压锅妈妈控制的神童张正午克服了橡皮焦虑症,最终更用神秘的方式给了逃跑新郎的爸爸和灰心新娘的妈妈一个美妙的.婚礼。于是爸爸成了真正的甜心先生,而妈妈神奇的笑容让乐吟明白,每个小姑娘向往做新娘,不是为了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刻,而是发自心底的幸福。
这本书是以天真、活泼、可爱写出了吸引读者的地方,说实话,真的很奇妙!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益书。
《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这本书讲述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有螳螂,蟋蟀,石蚕,被管虫等等昆虫,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是一个团体,告诉我: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蝉在地下生活4年,在阳光下歌唱5个星期;螳螂喜欢吓唬敌人,在出其不意的抓住它;象鼻虫憨厚老实,在豌豆中生活,把生的期望留给身体强壮的伙伴……
这种奇妙的景象,使我觉得昆虫世界有无穷的奥妙。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作者名字叫查尔斯?芬格。作者游走南美洲,收集了十九个民间故事,把游记和故事串成了这本书。
前天,我看完了一本叫《银色大地的传说》的书。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作者名字叫查尔斯。芬格。作者游走南美洲,收集了十九个民间故事,把游记和故事串成了这本书。
这十九个传说有讲女巫的,有讲巨人的,有讲王国的,也有讲野兽的,但这些故事都和魔法分不开。
我最喜欢第十六个故事——《魔法之镜》。此前,有一个叫素素的姑娘和父亲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久,父亲娶了一个邪恶的继母。这个继母其实是一个双头蟾蜍怪,她用魔法让素素的父亲患上了重病。她当着素素父亲的面对素素非常好,其实背地里一直歧视她。后来,一个叫华西亚的小伙子捡到了一面能见到人灵魂的魔镜,照出了素素继母的真面目,识破了她的诡计,用箭射死了双头蟾蜍怪,挽救了素素和她父亲的'生命。最后华西亚和素素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整本书语言流畅,有趣生动,插图也画的不错,是一本好书,怪不得封面上的评价是:一本来自南美大陆的《天方夜谭》,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童话经典。
今天,我读了《英雄人物邱少云这》本书。邱少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的坚强意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主要讲的是在一次执行潜伏任务时,邱少云同志被敌人放的燃烧弹烧到了。邱少云同志为了不让潜伏任务失败,他强忍着疼痛,半个小时过去了,这位伟大的战士为了战斗的'胜利献出了年轻的宝贵的生命。
当我读到邱少云同志被火烧的时候,我的心里极其难受。我和文章的作者一样盼着有奇迹的出现,盼望老天突然下一场雨,可是没有;希望邱少云同志在地上打个滚,可是他没有。就这样,邱少云光荣地牺牲了。
读了这本书,我被邱少云为了战斗的胜利,宁可牺牲自己的精神感动了,他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战士啊!祖国人民为有这样的战士感到自豪,我们为有这样的榜样感到万分光荣。
与邱少云相比,我非常惭愧。我有时上课不认真听讲,经常搞小动作,还与同学说笑打闹,破坏课堂纪律。现在看看邱少云,再想想自己,我真为自己的表现感到不安。邱少云是个遵守纪律,不怕牺牲的好战士,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将用邱少云的精神激励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小学毕业生。
我很爱看书,有新鲜的书就看,流连忘返,甚至“挑灯”夜战。
一有感兴趣的书我看了就几乎停不下来。晚上躺在床上我都停不下来,好像不看就吃了一个大亏似的,所以,晚上关灯后的'两分钟,我总是会拿出手电与枕头下的书看起来。我每次一看起来,就不能控制自己,经常看到很晚。就拿我看到最晚的一次来说吧,那是上学期休业式的前一天晚上。那天,我又躺在床上“夜战”,因为买了新书,我看得总停不下来。心中想着:就这页看完吧!结果每次都改变了主意:嗯,再看一会儿,然后调整一下姿式。又过一会儿,几乎不看钟了。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才不情愿地抬头看一下钟。呀!凌晨两点了!明天还要休业式呢!糟糕!快睡!我大吃一惊,“今天竟然看到这么晚!”于是赶紧躺下睡。尽管第一次看到这么晚有些兴奋,但还是强制自己立刻睡下。
我这几年来这一毛病总是改不掉,这可能也是我视力下降的一个原因吧,为了不当“四只眼”,我下定决心不能再这样看书了。
喜欢一件事物是好的,但要有分寸,不能过头。一旦过了头,就成了“痴迷”,就会变得像有一个成语一样“走火入魔”。做到那种程度只能适得其反,不但没有益处,还可能有害。
上周,老师发了一本名叫《狼孩》的书,回到家,我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昨天,我读完这本书后,爸爸让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毛克利年幼时,差点儿就被一只大老虎吃掉,幸亏一只狼救了他的性命。从此以后,他就被狼父母哺育成长,成为狼群中的一员。他在丛林中渐渐长大,他的智慧和勇敢使他获得了许多动物的尊重。他自己也十分喜欢丛林的自由生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人性也渐渐显露出来,有一些动物也开始他,他最终只好回到人类社会中。
在作者的'笔下,丛林中的许多动物都十分可亲,他们也有,也有动人的亲情、和信义。在整本书中,最的是猴子镇之战、决战大老虎和丛林的浩劫;最感人的是毛克利的春天。从毛克利差点儿被撕的粉碎,到回到人类的世界,毛克利经历了无数磨难,但也使他和丛林的动物们产生了强烈的情感,直到回到了人类的世界,也会不时出现在丛林中。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类必须善待动物,才能与他们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