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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如何宣判的?

四川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如何宣判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四川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如何宣判的?

据悉,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四川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至诚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公开宣判,确认被告至诚镇政府“未按国家规范要求,直接倾倒乡镇生活垃圾”的行为违法。

据悉,2017年6月,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将未分类的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造成大量垃圾沿河道漂浮散发阵阵恶臭。2017年11月24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对“通江县至诚镇政府将未分类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8年2月5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4月11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责令被告至诚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至诚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坚决执行法院判决,对原垃圾倾倒地进行封场达标处理。同时,对全镇现有垃圾实行统一回收,运往县城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据了解,通江县将在三年内筹资2.5亿元,拟在全县分片区修建垃圾热裂解处理场28座,垃圾收集点1230个,垃圾池3272个,垃圾转运站66座。预计到2020年,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