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四创”办通知精神,中央文明委将在5月上旬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综合测评,市教育局推进会也做出工作要求、学院“四创办”根据上级会议、通知精神和学院要求,从发布通知起,各部门务必在近期内做好以下事情,并要当成长期的文明养成建设,严格按照创建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亲自安排抓调度、带头对标抓整改、一线督查抓落实,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日常重要工作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规则;(2)车辆、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3)交通畅通,无严重阻塞现象;(4)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5)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吵架斗殴等;(6)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实行禁烟,有明显禁烟标识;(7)会议室、图书馆及社会公众等场所不大声喧哗、嬉闹。(8)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9)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10)家庭关系和睦,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11)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大家的事情,请各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近期下发)要求,按时提交资料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