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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十大军区

原中国十大军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原中国十大军区

1、北京军区

2、沈阳军区

3、兰州军区

4、济南军区

5、南京军区

6、广州军区

7、成都军区

昔日被撤销的三个军区分别是:武汉军区、福州军区、昆明军区。1、广义的军区包括大军区和省军区。本项词条重点介绍大军区内容省军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隶属大军区建制。

2、中国共产党省(自治区)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领导若干个军分区和一定数量的部队。

3、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 大军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是陆军)的一级组织军事组织,现有北京军区、沈阳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和兰州军区。大军区相当于战区,是根据作战区域的不同而划分的,便于作战时的指挥,每个大军区均下辖若干集团军和省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