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想要了解更多“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的信息,请点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