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摇头丸,是一种人工合成毒品,一般以MDMA(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MDA(4,5-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AM(苯丙胺)及 MAM(甲基苯丙胺)为主要有效成分。吸毒者食用摇头丸后,大脑皮层兴奋,在没有音乐的时候,头会轻微地晃动,有一种疲惫、欲睡的感觉。但当服用者受到音乐的刺激时,就会随着音乐的节拍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疯狂地摇头,音乐节奏越强烈,头晃动得越厉害,感觉越舒服,甚至有摇断了脖子的记录,故此被称之为“摇头丸”。
广义的摇头丸为地下毒品加工厂生产,在毒品市场中非法买卖、流通,主要在娱乐场所中使用的含有苯丙胺类兴奋剂成分,外观为各种颜色、各种图案、各种形状的片剂、丸剂、胶囊的总称。据统计,全世界被查获的这类药物的片剂形状和图案已达至少数百种。
口服摇头丸几分钟后即开始作用,1~1.5小时达到高峰,一般持续作用时间为4~6小时。长期滥用机体极易产生依赖,其机制可能为大量摄入后导致内源性神经递质耗竭和生成障碍,加之多巴胺受体和肾上腺素受体对其产生耐受性和低调节反应,致使需不断增加用量才能产生有效冲动。初服用时有口干、精神紧张等感觉,几次后即可成瘾,并感到心情愉悦,思维敏捷,精力旺盛。成瘾者戒断时可出现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情绪激动,抽搐、谵妄等症状,而难以忍受,导致戒断困难。
摇头丸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 能诱导快感、提高自信心、增强爆发力,具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上瘾后难以戒断,半年内复吸率仍高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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