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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关锁国

闭关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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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关锁国

闭关锁国,指闭关自守,不与外界接触的一种国家政策,是典型的孤立主义。严格限制对外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交流。 认定中国清代前期实行了"闭关自守"或"闭关锁国"政策的观点,源于当时试图向中国推销其商品(特别是鸦片)的英国商人。

“闭关锁国”体现为对海外贸易的各种限制性政策,其中最严重的是海禁,其次为一口通关,再次为其他限制性政策。从明朝官方的明文诏令看,海禁是有明一代的基本国策,如果以“不禁止即为开放”的标准看,只有洪武、永乐和嘉靖年间等个别时期有不断重申的海禁令。嘉靖年间的海禁真正执行只有十余年,而且仍允许葡萄牙人经澳门贸易。到隆庆元年(1567年),不但偏僻港口根本无禁,设关港口私下出入者也很多,浙江甚至比公开放禁的月港更宽松。此后其他口岸也很快相继开放,而且间接贸易根本无法可禁,对日直接贸易也相当活跃,实际上已经是全面开海。

清政府下令禁止官民擅自出海贸易,如有将违禁货物贩卖到其他国家,并且通敌郑成功或者制造船只贩卖给其他国家的,均将违抗者交给刑部按律治罪。清朝的禁海运动起始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终止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实际上,清政府迫于远在台湾的郑氏家族的海军入侵,不得不采取消极防范措施。实际上,清朝政府全面海禁时间并不是很长,尽管从1757年起实行“一口通商”政策以及出海贸易控制,但是并没有将出海口岸彻底封死,所以清代的主动闭关锁国就是部分门户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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