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文化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文化局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区文化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区属文艺团体和各类群众文艺演出及文化艺术业余培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中外文化交流活动;管理全区文化市场,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开展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
文化局的市级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条口对应部门有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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