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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授权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给中国籍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馆处则为旅外公民代为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除特别注明外,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自签发日期起计10年。 而16岁以下儿童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自签发日期起计五年。

171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者落地签证的入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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