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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行为,维护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如下:

一、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由员工本人亲自打卡,所有员工一律不准代打卡,打卡的异常情况参照公司考勤休假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三、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含)的,扣罚考核工资10元,11分钟至20分钟(含)的扣罚考核工资20元,20分钟至30分钟(含)的扣罚考核工资30元,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依据《昌源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扣罚1天工资。(旷工1天另扣2天工资)。因员工迟到、早退导致公司生产异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据本制度第十七条处理。

四、员工上下班不打卡不计考勤;代人打卡每次双方各扣罚考核工资50元;工作场所严禁进食,违者扣罚考核工资50元。

五、当班员工进入厂区应穿着厂服、佩戴厂牌,不得穿拖鞋、短裤,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得染发、留长发、剃光头、纹身、戴耳环,员工着装要求整洁;未当班(休假)的员工进入厂区,也应佩戴(或出示)厂牌,以示身份。违者,保安人员均有权阻止其进入。业务、外勤人员、办公室员工可酌情穿着便装。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