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较强岗位4人公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工作人员不足,确保工作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基本情况
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是社会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植物保护研究:植物病理学研究、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研究、农药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技术服务、新产品开发。同时也是农业部国内外新农药药效试验持证单位、作物新品种抗病性鉴定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4个,共招聘4人。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于2017年 5 月 15 日至5月 23 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农科院网()网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名称及方向”。
3、联系人:刘晓琳 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5月29日—6月2日(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