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在地铁上,干出别人都看不懂的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前几日,登上了微博热搜的
#北京地铁不允许叉腿占座#
可太真实了
官方虽然说没有明确表示不允许
但一个屁股占1.5个座,真不合适
被“迫害”过的同学纷纷举手
“这题我会!”
两位大汉之中被迫乖巧
“自来熟”大妈笑脸相迎,挤挤
被一对情侣挤着硬喂狗粮
... ...
也有把地铁当自己家
稍微有点空间
就上蹿下跳的使劲折腾
这是地铁,也不是花果山啊
也有“居心叵测”的试图吃豆腐?
(黑人问号脸???)
不过也有热心网友在线出主意
试图从医学的角度
劝说地铁上叉腿的人
也有人从地铁设置上想办法
设计隔板!合适,但不太实际
刀片!可以,但不太合适
“换个对象”!经济实惠!建议推广!
其实也不止是地铁里叉腿
这一种不文明行为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图源:摄图网
赤裸上身,露着大花臂
您是觉得这样很酷嘛?
也有把地铁当作自己家炕头的
脱了鞋埋头就睡
虽然这会儿地铁里人少
但也不能这么“解放天性”吧~
也有因为腿太太太太长
委屈在地铁这么小的地儿
“忍受折磨”
在不文明上,熊孩子从来都“奋勇争先”
当然也有部分大人
大概也是熊孩子长大的吧
有吃完东西扔地下的
也有在地铁上马尔代夫一日游的
... ...
大声说话、手机外放、乱扔垃圾
腿短还乱摆、赤身裸体
... ...
针对于这些行为
地铁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条例呢?
第五章 乘客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 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采取尾随、强行冲撞自动检票机等方式逃票。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中断运营时,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运营单位按照票价退还票款。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票价优待的乘客,运营单位应执行票价优待规定。
第三十五 条禁止乘客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三)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五)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六)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七)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八)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九)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十)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乘客不得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一)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二)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三)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四)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五)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六)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七)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 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疏散时,乘客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有序疏散。
第三十八条 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提倡主动给老、弱、病、残、孕、怀抱婴儿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三十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按照本章上述条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乘客应遵守乘车规范,听从车站工作人员的合理指示和要求,文明有序进站、乘车,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公共秩序。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其实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
基本上都有详细的规定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
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不文明行为
我们要做的就是:向乘务人员举报!
像文章里那个做法
发现睡地铁长椅的人,踢走ta的一只鞋
这样大快人心的事,可以!但不推荐~
图源:摄图网
而对于正在不文明的你,有没有想过?
你坐上了别人去卫生间之后又踩过的座椅
你累了一天想安静,旁边有人打电话吵架
别人用一个月没洗的头蹭你手扶的扶手
... ...
如果你不想忍受这些
那就请你也不要这么做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熊孩子们,听听老祖宗说过的话
编辑:zhaoZZZ 图源:未标注图片均来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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