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持股多少才可以获得董事会席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没有一般,有二般,比如在阿里巴巴,马云就可以持股5%就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董事席位。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不同的公司,法律对两种公司的规定也不同。
董事的产生方式有2种:
就是,你的公司章程怎么规定,董事就怎么选。
如果采用傻瓜版的公司章程,则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就算你有机会推荐董事,也要看你能不能拉到50%以上的票数通过。
如果不采用傻瓜版的公司章程,则存在各种可能。
股东协议可以约定各派多少名董事,或约定董事的产生方式。
如果你们的协议约定你持股0.001%也可以派5个董事,也是可以的。
如果其他股东都同意,理论上你0%持股也可以有董事席位,但是,控制了董事会席位也不一定有控制权。
刘强东只占1/5的董事会席位,一样能控制公司。
公司控制权的10种模式升级版,阿里、华为、蚂蚁金服15家股权设计精华
想掌握公司控制权的,可以看看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案例
要看董事会设计了多少席位,在看你的持股比例是否入围
此外上市公司持股人占5%股份以上,可以推荐一位自然人进入董事会,但是需要得到其他股东认可
取决于董事会人数、独董与非独董人数、股权结构、股权比例。
这个情况很多,没有定例。
主要先看章程是怎么规定的,既然设了董事会,那么董事会有几个人?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席位主要看股东之间的约定,甚至不是股东只看企业和外部的协议。
风投私募这种的,一般10%就会有席位。当然,如果私募强势,只1%有的也要求派驻董事。看大股东怎么想了。还有的股权拿的很多,但不派董事,委托给创始团队。这种就很信任了。
谢邀回答。
首先澄清一个事实,董事会的席位数并不必然跟股东出资比例高低挂钩,决定董事会席位数安排的有多种因素,比如股东之间掌握资源的多寡、投资主体之间的强弱势地位等。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是公司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公司的重大决策通常都是由董事会来决定的,也可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大脑。公司能不能运转良好,特别是规模企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有没有一个优秀的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建设的基本原则,我想从以下几点简单介绍下:
1、席位分配要与股份比例相匹配
中小企业在刚开始成立董事会时不需要很多人,人太多会使董事会行动迟缓,而且容易出现分歧,形成小帮派,影响决策达成。人太少,又难以形成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结构。所以董事会席位的设计,对中小企业来说,通常应该保持三席或五席,最多是七席,把握的一个原则就是五加二或减二(董事会席位数最好是奇数)。
2、股东在董事会的席位最好和他的股份比例相对应
就是在股东会的投票权和在董事会的投票权比例基本相当为好,偏差不要太大,不然,就会有股东丧失一部分权利,而另外的股东得到额外权利,造成责权利不相匹配。
3、董事会不要和经营层重叠
当前,在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特别是中小企业中,经常会出现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高度重叠。如果一家公司,其所有股东都是内部股东,都在公司做事,他们要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就很可能都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经营层面的副手、下属,那么董事会成员就和公司的高管会人员是同一拨人。这种情况下, 董事会成员之间有上下级关系或者利益关系,那么在做决策表决时就会受影响, 一是很难有人能够逾越上下级关系提反对意见,二是已经习惯了执行,角色的转变比较难,所以很难做到完全的独立、客观、公正,会直接影响表决结果的可信度,公司决策的正确性就会打折扣,董事会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失去了意义。当董事会隐含着这样的不健康因素,久之便会形同虚设,甚至可能会带来利益纷争。所以董事会最好不要和经营层重叠。
4、是否要引进外部董事
如果公司出现董事会和经营层重叠的问题,或者股东太少,比如就夫妻两个人,可以考虑引进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一般都是对管理有一定经验和认识的人,或者是这个行业的专家,或者在某一领域学有所长,比如法律、会计、金融等。 他们的意见能够弥补内部董事知识结构的不足和思维的局限,使决策更富理性。他们可以从一个完全客观的角度来审视公司的管理决策、评价公司绩效,避免内部董事“当局者迷”,或者过分“自恋”。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监护的是整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在有潜在利益冲突的时候,独立董事可以从独立的角度帮助公司进行决策。当投资者意识到其利益有人维护的时候会感到安全,公司也会踏实安全地前行。由此可见,引进外部董事可以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健康发展。
感觉上面回答的都很全面。你也看一下任正非在华为公司的持股方式
法律没有做任何规定,这个看所有股东的决议,董事席位很重要,一般都会争取要一个
流通股5%以上构成举牌。17年恒大短线炒作梅雁吉祥,故意只买流通股5%以下,(随时全身而退)被证监会处罚,当时套了很多散户。
持股份额与“董事会席位”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十条 股 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是否拥有董事会席位是由《公司章程》及选举产生的,小规模的公司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也就没有董事一说;国有企业中董事会的“职工董事”是由选举产生;上市公司还有非股东、非员工的“独立董事”。
所以说,董事会席位与股东持股数是没有必然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