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网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改革开放时办停薪留职的教育口的在编教职工,98年被教育局清退。现在我们想办退休,享受退休教师同等待遇。请问到哪里办相关手续?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工资地20%。“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厅(1983)61号第四条】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字(1982)2号规定“对于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