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女孩拿瓶打头有说正当防卫有说不懂法,你是怎么认为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唐山男子烧烤店打人事件,已经成了这两天的热门话题。现在大家争论很大的,是黑衣女孩应不应该拿酒瓶去打男子。对女孩的行为有人说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说是不懂法。事情到底应该怎么看呢?针对这件事,我确实看到不少人都在责备黑衣女孩,怪她不应该拿起酒瓶来反抗,都说如果不是她拿起啤酒瓶反抗的话,就不会导致男子恶气升级,事情就不会这么严重。
一个女孩,在被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摸背,又是这大热天,受此性骚扰,第一反应肯定会非常恼怒。而男子心怀鬼胎的骚扰不成反殴打卡脖子,这时谁不为不反击,就是温柔的兔子逼到尽头却会咬人,但当她们反击时,你说这算不算正当防卫呢?我想肯定算。说不懂法的,才是法盲。
面对性骚扰,面对调戏,面对殴打,反抗也要被指责?恰恰相反,大家反而是在感叹,为什么没有一个男的出来帮忙?挺身而出的反而是几个女性。正当防卫在实务中的认定确实很难。特别是像殴打他人事件中,被害人只要有还手的,往往就会被认为是互殴。一旦认定为互殴,那双方就都会被处罚。
就像这个问题。如果认为女孩不是正当防卫,那就会被认为是防卫过当,就有可能被认为是互殴。但就当时的处境、双方人数、各自力量及整个事态的发展来看,该女孩的行为还是应当是正当防卫。我们对于受害人的正当防卫,不应当过于苛刻,否则就变成精准防卫。要求一个弱势且处于被侵害情况下的妇女,就对方不法侵害的目的、手段等方面进行判断,再根据对方的情况采取对应的防卫措施。这种精准防卫的要求不合理,也做不到。
女孩属于正当防卫。那些男人都已经喝醉了,他们如果不主动保护自己,只会更下场更惨。说女孩不懂法的人,只是偏帮一方而已。女孩从未主动挑衅,她没有违法。
在被别人侵害时,采取行动阻止侵害的行为是正当行为。正当行为超过必要限度时才构成防卫过当,这个女孩的行为是自我保护的应当举措,并不是不懂法。
其实我觉得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那个时候那个男人也是一直在踹女孩,女孩必须得通过自身的努力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