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和佛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尽管二者都产生于印度,但却是两种不同的宗教。印度教是信仰多神,至少有三个主神,印度教有种姓制度,而佛教崇尚平等。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六世纪产生于古印度。佛教宣扬在灵魂上“众生平等”,反对“种姓”制度,但不反对奴隶制度。佛教认为人活着就是受罪,根源在于各种欲望,只有消灭一切欲望,进行修行,将来灵魂就可进入“极乐世界”;佛教主张忍耐、顺从。由于佛教教义一方面成为广大受苦难的人民精神上的依托,另一方面也符号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以此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所以得到广泛支持,发展很快,公元前三世纪时被定为国教并开始向外传播:东南传人东南亚,西北传人中亚细亚,公元前一世纪由克什米尔传人中国的于阗,以后在中国不断发展。
印度教于五世纪时出现,也产生于印度,它适应封建统一的思想,综合婆罗门教和佛教等各种宗教教义而形成。印度教的基本教义是“法”和“业力轮回”。所谓“法”,是指人们生活和行为的规范;所谓“业力轮回”,是说人在世如果按照给自己的“法”去生活,死后灵魂可以转生为更高级的种姓,现世的不平等是前生注定的。印度教的因果报应思想麻痹劳动人民,迎合统治阶级,是封建剥削关系和不平等的种姓制度辨护的最有力的精神工具,因而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保护与支持,公元九世纪以后,印度教成为在全国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由于印度教的兴起和后来八世纪起伊斯兰教的传人,到十三世纪,印度境内的佛教几乎毁灭殆尽,尽管十九世纪后半期以后佛教有一定程度的恢复与发展,但当今佛教教徒在印度不足二千万人,佛教虽源于印度,但发展却在中国。而印度教在当今印度却拥有广泛的基础,再加上传统的影响,今天印度教徒在印度已达八亿,所以现在的印度是一个以印度教徒为主的国家。
佛教和印度教,同属于古老的东方宗教,同源于印度,而佛教在世界各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印度教,乃印度的婆罗门教。佛陀在未出家以前,曾是婆罗门教的遵行者,有深入的学习和领会。然而佛陀并非毫无选择的全盘接受,而是以批评的态度,透过个人的修证体验,对于婆罗门教的主张,提出了不少新的看法。例如:印度教说有“我”,佛教则说“无我”;印度教说“梵”为宇宙之体,佛教则说诸法因缘生灭的本体是空;印度教严格区分阶级制度,佛教则提倡一切众生平等;后期印度教的派别中出现以苦行或乐行的修持,佛教则主张“中道”为修行原则等。
尽管在学说上彼此各成体系,但两千五百多年来,佛教与印度教在印度本土相互消融,也丰富了印度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当古印度中的四姓阶级转信佛教,悟道证果,乃至在印度中期,印度教藉佛教壮大自宗,都显而易见佛教的出现为印度教的过去提供了深刻的反省,也为印度教的未来指出了宽阔的走向。
印度教的简介
西元前十六世纪,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开始了印度本土的古老文明。就像其他原始部落对自然山川的敬畏与崇拜,雅利安人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也必须膜拜、礼赞、歌颂一切自然神只,且将赞歌编为圣典,相互传颂。到了后期,与人们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神只,受到最多的崇拜,雅利安人便由“多神信仰”逐渐转向“主神信仰”的模式。
为了与神沟通,祭祀便成为一件大事,司祭者拥有无上权威,能为自己祭祀、为他人祭祀及教授圣典。于是,在阶级制度严格划分的社会里,司祭者被尊为最高阶级的婆罗门,他们依着“祭祀万能”的神圣职权,开启了神权色彩浓厚的婆罗门思想。
婆罗门教主张:“梵”是宇宙现象的本体,人的生命现象为“我”,宇宙万物皆因“我”而生,故“梵、我”本来不二,凡人不解此理,只好轮回受苦,唯有体证梵我合一,才能得到解脱。此思想弥漫在当时的印度社会,直到西元前六世纪,出现了反婆罗门教的思想家,他们反对祭祀,主张透过禅定、苦行或享乐来完成解脱。鉴于当时修苦、修乐思想的充斥,佛陀提出了不偏于苦,不偏于乐的中道观,做为修行的根本原则。
阿育王及迦腻色迦王时期,佛教成为印度的主要宗教,婆罗门教便相形式微;公元四世纪时,婆罗门教受到笈多王朝的大力支持,又进一步杂糅了佛教及其他学派的思想,于是发生了较大的转变,而以“新婆罗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