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产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没有所谓的09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倒是有,不过是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有,不过都跟产假没关系。3.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基本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满足晚婚晚育条件、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产妇可多申请45天的产假。申请产假时间的长短跟户籍所在并没有关系,所有公司及用人单位都要依据相关规定给其女职工批法定产假。
法定的已小产假是十五天至四十二天的产假;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
您好,一般来说是98天。而且还分为必须休息的和可以请假的情况。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还有就是根据当地情况来看,有些是可以请假的: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为98天,再加上各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产假,各省的奖励产假天数不一,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