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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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最大限度激励员工发挥个人潜能,提高员工工作绩效,进而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为员工薪酬、职务调整及能力开发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处负责集团公司在岗员工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二章 员工绩效考评内容
第四条 员工绩效考评原则
员工绩效考评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考评的内容、时间、标准和程序公开;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记录,对员工的综合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评评分差距适当、实事求是的公平原则。
第五条 员工绩效考评内容
员工绩效考评依考评的目的分为两类:
考评种类 考评目的 考评内容 考评频次
年度考评 职务调整能力开发 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1次/年
月份考评 奖金评定 工作成绩+工作态度 1次/月
一、 中层领导干部
中层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中经济指标考核按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
核办法的规定执行,作为兑现月份基本收入和年度风险收入的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按本制度执行,作为中层干部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二、 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
主要根据集团公司“岗位(职务)说明书”中主要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任务难度、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贡献精神、协作服务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十项。
三、工人
主要依据“岗位规范”中工作任务、任职能力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六项。
第六条考核办法
一、 考试
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测试员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考试的内容结合“职务说明书”和“岗位规范”中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及任职条件、任职能力等要求制定,考试的结果是评价员工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的重要依据。
二、日常考核
(一)对管理人员的考核
1、 被考核者每月5日前填好《管理人员月考核表》(附件一)中工作计划与进度项,送交执考者(直接上级)。执考者根据具体情况对计划进行修订并明确提出“怎么做”与“结果要求”,双方达成共识后共同确定工作计划。
2、 在考核期内,执考者有责任不断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被考核者,增强其对工作计划的预见性,改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促进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在次月3日前,被考核者将考核表中计划完成情况填好,并写出下月需要改进的地方交执考者。执考者根据对被考核者月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其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交上一级领导审核。
4、 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附件三)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5、 中层领导干部在聘期内的'年度考核,要写出年度述职报告,交主管领导审阅。考核工作组还要按《中层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测评表》(附件四)的要求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组根据民主测评、日常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向厂级有关领导汇报。然后由主管领导或考核工作组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
(二)对工人的考核
1、 日常考核要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由执考者(班组长)填写《工人月考核评分表》(附件二),评价打分后交上一级领导进行审阅,班组长的考核由上一级领导负责。
2、 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 考核结果
一、各部门于次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日常考核年度汇总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
二、人事(组织)部门将年度考核材料存档。
三、各类人员的考试和日常考核结果都要作为工资分配、晋职晋级、上岗聘任、在职培训和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各部门要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部门内各岗位实际情况的日常考核办法,经人力资源处批复备案后实施。
第九条 考核工作是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式,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管理者必须坚持原则,做到评分有据、结果公开。
第十条 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人力资源处有权进行复查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主要责任者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考评管理
1、绩效考评委员会:
为员工考评最高管理机构(非常设机构),由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有1人,后勤部人员1~2人。
2、后勤部:
1)在绩效考评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并下达相关的考评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2)协助、指导各部门实施考评;
3)考评结果汇总、分析;
4)建立考评管理数据库和员工考评档案。
一、 绩效考核规定: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 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 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 奖励制度细则:
(一) 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 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 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