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表现的评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审美与表现指学生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审美与表现评价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的原则进行记录或评价,参与者包括学生本人、班级同学、教师、学生家长。同时记录学生在学校或社会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审美与表现能力。评价要素: 感受美:能初步感受、欣赏、珍惜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
1.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2.
本人在音乐方面表现突出,参加了学校的合唱团,平时积极参加声乐,舞蹈训练,领悟能力强,动作准确,节奏感强,并为班级和学校争得荣誉。
3.
本人懂得欣赏美,认识美,发现美,表现美,热爱美的事物,也参加各种的户外运动去欣赏和体验。
4.
有健康和审美情趣,不追求和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对艺术学习有兴趣,具有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