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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江苏省建筑业资质

办江苏省建筑业资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办江苏省建筑业资质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3、如有疑问,可以详询。

一大堆资料!

1、申请表制作要求为:使用A3幅面纸张正反面复印,对折后从中间装订。

2、材料基数:《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申请三级资质二套,申请二级以上资质三套。

二、附件材料装订要求:

1、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2、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3、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4、材料的编排以先主项后增项为原则,并按申请的资质类别先后排列,每个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类别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企业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名称;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在页面的上半部;下半部为该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企业技经人员应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分类从高、中、初顺序排列,对涉及有专业要求的,需同时附其学历证书;涉及退休的,应提供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不超过一年;涉及外地(身份证反映)的应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办理特聘手续。涉及原为外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7、申报材料除申请表全部为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复印,并在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8、我局办理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级主管部门在进行现场考核资质时,各企业须提供全部复印件的原件核对。

9、装订分类:

1)附件材料一(综合资料),内容包括:

——企业成立批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升级和增项企业提供);

——企业章程;

——验资报告;

——近三年统计报表(升级和增项企业提供);

——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专业证书、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企业设备、厂房的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升级和增项企业提供)或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提供);

2)附件材料二(人员资料),内容包括: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身份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岗位证书。

3)附件材料三(工程业绩资料)(升级企业提供),内容包括:

——中标通知书;

——施工许可证;

——工程合同;

——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材料;

——反映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图纸、照片、工程决算资料等)。

三、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查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及《实施意见》,三级机电资质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具体可咨询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或县的建筑业管理部门。他们直接受理材料申报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