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先行标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会车先行标志:会车交通标志设置为两上反方向的箭头,一红一白为会车先行,
这是会车先行标志
一般出现在一些比较窄的道路上,抓住标志的重点,红色箭头一方让行。是指示标志,指示驾驶员会车时哪个方向先行,所以是蓝色的正方形标志。
一看,看对向来车的车型、速度和装载情况,前方道路的宽度、坚实情况,路旁行人、车辆情况,路旁停车以及障碍物情况等;
二算,通过观察和比较估算出两车交会时大致位置和占路情形,以留出合适的横向安全间隔;
三慢,即会车时要放慢车速,临近交会时条件不良,更应控制车速,不能盲目交会,必要时应该先停车,以达到两车顺利交会的目的。
注意事项
一、会车时要注意交通指挥信号和交通标志;
二、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会车,应提前降低车速,开启近光行驶;
三、会车中不使用紧急制动、猛抬油门、猛打方向盘;
四、忌在障碍物处会车;
五、忌在窄桥、窄路、隧道、急转弯等复杂地点会车;
六、忌在夜间会车不关远光灯。
《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对会车行驶作了如下规定:
(1)在没有划中心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会车时,须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这一条款可以理解为既适用狭窄道路,也适用宽阔道路。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