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凭证盖什么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律师解答:
托收凭证应当盖财务专用章,托收凭证是财务人员向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提交的记载付款人及收款人信息的书面资料,需要填写委托日期、付款人全称、付款人账号等内容。
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签发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
(二)确定的金额;
(三)付款人名称及账号;
(四)收款人名称及账号;
(五)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六)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七)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
(八)合同名称、号码;
(九)委托日期;
(十)收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凭证上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