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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广东韶关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57人公告

2018下半年广东韶关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57人公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8下半年广东韶关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57人公告

2018年下半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发布了,广东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详细招聘考试信息,包括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8年下半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补充我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南雄市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雄市各乡镇卫生院是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南雄市人民医院和南雄市中医院是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南雄市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符合南雄市急需紧缺人才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 :

韶关市中山公园广场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路2号

咨询电话: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南雄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张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贴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6、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7、报考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经审核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引进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