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摄影家协会申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需提供以下
第一条 申报人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报人业绩条件
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报人:
2、在新闻媒体从事摄影工作和从事摄影教育、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
3、从事摄影组织、其他工作的申报人:
说明:
1.、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图片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摄影文章发表”仅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不包括各类新闻体裁的稿件;
4、同一件摄影作品在不同展览或刊物重复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5、作品入选国外重要摄影大展、大赛,作品或摄影文章在全国性摄影媒体、报刊发表,或摄影业绩特别突出,特别是新摄影工作者,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6、积极组织、参与由中国摄协主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扩展资料:
会员义务和权利
一、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执行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完成中国摄影家协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和自身需要的工作和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中国摄影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推荐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会理事,参与中国摄影家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中国摄影家协会依法依章程对各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团体会员不能按照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正常开展工作或不再具备团体会员条件的,经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撤销团体会员资格。
二、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执行中国摄影家协会决议,维护中国摄影家协会权益,完成中国摄影家协会交付的任务,接受中国摄影家协会业务指导,向中国摄影家协会反映基层以及人民群众对摄影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按期缴纳会费。
个人会员的权利: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中国摄影家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推荐新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上关于入会的须知:
一、个人申请条件
1.所有申请人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经过摄影本科及以上教育,从事摄影实践2年以上;
(2)经过摄影专科教育,从事摄影实践3年以上;
(3)经过摄影函授教育,从事摄影实践5年以上;
(4)未经过摄影教育,从事摄影实践7年以上。
此处所说的“摄影实践”包括摄影组织工作、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学、从事图片编辑、图书出版工作等。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有2幅以上作品入选;
(2)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有4幅以上作品入选;
(3)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中有2幅以上作品获银奖以上奖项;
(4)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上有4幅以上作品发表;
(5)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等协会媒体主办的摄影征集活动中有4幅以上作品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有8幅以上作品获得相当于入选(优秀奖)奖项;
(6)在北京市摄影器材城月赛中有4幅以上作品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
(7)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办的摄影征集活动中有4幅以上作品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有8幅以上作品获得相当于入选(优秀奖)奖项;
(8)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中心或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
(9)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影展;
(10)作品经中国摄影家协会国际部推荐参加国际性影展并获奖或受国外国家级文化摄影组织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
(11)由中国摄影出版社编辑出版过个人摄影集;
(12)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室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
(13)作品在其他重大比赛或活动中获奖,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摄影文章获得过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2)出版过相关摄影理论的学术专著;
(3)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上刊发过4篇以上(或总数不少于5000字)的文章;
(4)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为培养摄影人才做出贡献,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5.从事摄影图片编辑、图书出版工作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中级以上职称;
(2)在摄影图片编辑、图书出版工作方面做出贡献,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专职摄影组织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业绩;
(2)组织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7.获得过中国摄影金像奖各类奖项者,可以提出申请。
8.对摄影事业做出其他贡献者,可以提出申请。
二、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1)凡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个人,须填写《入会申请书》,并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介绍意见并签名(另需附本人2寸标准照2张);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幅(10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教育、图片编辑、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组织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幅(10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详尽。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的材料由其所在地区和行业的中国摄协团体会员汇总,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递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2)解放军、武警部队申请人的材料由解放军报社画报部汇总,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递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3)中央直属系统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签字介绍,并由所在单位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递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4)因特殊原因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签字介绍,本人将材料递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5)港澳摄影人入会按照中国文联相关精神,由中央驻香港、澳门联络办负责审查和推荐(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以上内容比较全面,有兴趣可以认真读一读。
简单一点的解释:在《中国摄影报》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作品(非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不算),或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影赛中或一定数量奖项;由两名有一定影响力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推荐,或者省级摄影家协会推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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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如今的办事规律总是和钱分不开,不是说要行贿。你怎么也得先入地方或区一级的协会吧。在小范围内办个个展,拿出多年在多家摄影杂志刊登的获奖作品,积极参加投稿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在有了被专家认可的一定量的作品后,还是托人找协会中德高望重的人,由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