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事件判决结果出来了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海淀法院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
法院作出整体判断,认为崔永元和方是民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具有人身攻击的系列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损害。法院判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相互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
北京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代理审判员蒋强回答“别人先骂我,我后骂他算不算正当防卫”时表示,正当防卫一般限于严重的、紧急的侵害行为,网络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一般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上述条件。